过了银月,快速的下了岗哨塔楼。
打开门栓,拉开门。
骑马的来人快速冲了进来,甚至连开门的佣兵嘴里不干不净妈咧的几句都没听到。
马蹄一路狂奔,尘土飞扬。
到营地的二层大厅处,他翻身下马,把马缰绳递给了一旁正打瞌睡的卫兵:“快给马喂水!”
被吵醒的卫兵看了来人一眼,嘟囔着说道:“我觉得你比马更需要喝水,我给你拿水喝?”
“团长呢?”
“在里面,我去给你通报”卫兵说着想要把马缰绳递回来,他才不想去给马喂水,水井离的老远,沿路暴晒,哪有自己躲在小棚子地下打盹惬意。
“我自己进去!”
他推门进去,卫兵无奈,只好牵着马离开。
营地大厅。
墙壁厚实,窗户极小,外面酷热难耐,一进来却感觉非常的惬意凉爽。
一个男人穿着违反季节的贵族长袍,厚重的多层抓折绵衣领,让人担心他会不会热出一身的痱子。
其手中端着精致的金杯子,还有穿着凉爽的金发碧眼的俏丽侍女,捧着酒瓶侍奉一旁。
与男人堪比过冬的过分华丽长袍相比,侍女的衣服却非常简洁单薄。
轻纱兜白瓜,长裙掩金草。
两人完全处于两个季节。
进门的人看向侍女时,对方不仅不觉得羞耻,反而回以微笑。
“路,你来的刚好!”穿着厚重长袍的男人招手,指着桌上地图说道:“我准备从这里围住马马城,先让我们的人把商人和粮食都运出来,马马城剩余粮食最多能支撑10天,只要围住10天,那座城就是我们的!”
“团长”路脸色不好看:“琼斯那边出事了。”
“怎么回事?”被称作团长的男人直起身,衣服的长袍敞开一道口子,一阵寒气从里面涌出。
房间阴凉的原因好像找到了。
路打了个哆嗦,说道:“琼斯带着14个超凡者去找金釜男爵,联合攻打邦塔集市。”
“是我让他这么做的”团长说道:“水牛伯爵封我的子爵,封的不情不愿,只给了马马城那一块小地方,还要我们自己去打,如果我们只拿到马马城,就会和马蹄家族一样,以后只能继续做雇佣兵或者强盗生意,完全成了水牛伯爵手里的刀。
“兄弟们也不想一辈子做刀口舔血的雇佣兵啊,我要为大家考虑,刚好可以趁着这次机会把邦塔集市和金釜男爵的领地都拿下,只要我们掌握这一条路,水牛伯爵就困不死我们,我们也不会变得像马蹄家族那样。”
为此,团长不惜让手下15个超凡者前往,只求速战速决,排除一切潜在的威胁,甚至特意将豪猪男爵的危险程度设想到了最大,猜测对方身边带着10个超凡者。
可以说,他用尽了权利,已万无一失。
真的按照团长所想的方向发展,佣兵团就能跳出陷阱,将水牛伯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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