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秋的天空高远而湛蓝,像是平滑的水蓝色湖面,而在湖面上空,不时有开始迁徙大雁轻轻飞过。
万宸殿位于郑王宫东端,殿周环境清幽,层层金桂开得正盛,桂子幽香沁鼻,让人忍不住驻足赏玩。
此处为卫恒暂居之地,因赵王与燕王尚未到达郑都,所以今日卫恒和林璇起了个大早。
他们决定去逛逛郑都,瞧瞧此地的风俗民情。
郑都历经了几朝帝王,它繁华过,也衰颓过,这帝位上的人换来换去,但帝都永远都在,这座城池一直淡漠地注视着城中森罗万象的生灵,看他们生来又灭亡。
早晨的郑都最是有烟火气,来往的贩夫走卒络绎不绝,街上门店甚多,褚红色酒旗伴随着炊烟袅袅飘荡,空中有食物的香味。
热腾腾大汤锅咕嘟嘟地冒着泡,白雾雾的水汽从锅里升起,老板用擀面杖利落地擀出薄薄的馄饨皮,一双手快速捏上几下,一颗鼓囊囊的混沌就成了型。
他把混沌放进大锅里煮着,用着郑都的雅言喊出洪亮的声响:“吃混沌咧——热腾腾,香喷喷的皮薄肉厚大馄饨——”
“要在这里吃点东西吗?”卫恒站定,问身旁的林璇。
“二位郎君吃混沌呀!”林璇尚未说话,那浓眉大眼的老板便朗笑道,“您别看我这摊子小,我跟二位郎君说,我这馄饨的生意,可是从我爷爷那辈就做起了的,这帝都东城区,我敢说,没有谁的馄饨比我做的老道!”
林璇早就注意到了,着摊位虽小,但是放了好些桌子,许多桌都坐满了人,只剩一两张桌子空着。
林璇笑着向老板道:“那我可要尝尝大哥的手艺。大哥,我们要一碗白菜猪肉馄饨,一碗三鲜馄饨。”
“好嘞!”老板一脸热情的笑意:“二位郎君快快请坐!像您二位这般好看的男子来我这吃馄饨,可是我的福气呐!”
这老板实在热情又淳朴,林璇笑着同卫恒坐下,等待着馄饨出锅。
不过小片刻,老板一手一碗馄饨送到桌前。
“二位客官慢用呐!”
林璇和卫恒笑着点头。
老板是个实诚人,一个大陶碗里装了十个馄饨,热气腾腾,林璇闻着香气,忍不住夹了个馄饨吃了一口。
入口软滑,剁细的三鲜馅和面粉清甜醇厚的独味道融合在一起,吃进口中时,有鲜香浓郁的汤汁在嘴里迸溅,直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同吞下。
“这馄饨很好吃呢。”林璇从自己碗里夹出一个馄饨到卫恒碗中。
“你试试这个味道好不好吃。”
卫恒笑着尝了一口:“的确很好吃。”
林璇看他喜欢,又忍不住投喂了他两个。
馄饨有些烫,卫恒夹了一个馄晾至温热,然后把馄饨凑到林璇嘴边:“阿璇也试试我的好不好吃。”
林璇迟疑了一下。
他们私下这样吃没问题,但是大庭广众之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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